怎样保护眼睛
作者:李桂芹 文章来源:广饶县广饶镇金巷幼儿园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6 |
|
|
|
眼睛受伤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应急处理: 1、眼睛受外伤后 ,不能用自来水洗眼睛,因自来水不是无菌的,易引起细菌感染。处理时一定要把手洗干净,然后用干纱布盖上伤眼,松松固定。如果用力包扎、压迫伤口会发生感染。即使微小的伤口,也必须尽快去医院诊治。 2、如有异物刺入眼内,千万不能自己取出。要用干净酒杯扣在有异物的眼上,再盖上纱布,用绷带固定。然后立即去医院求医,尽量乘车,如走路,应慢慢的走。 为防止眼外伤,要教育儿童不要玩尖锐的东西,如锥子、剪子、针等。弹弓和能够弹出石块的玩具也要禁止儿童玩。要教育儿童爱护眼睛,在使用剪锥子时,应注意防止刺伤眼睛。 |
|
|
编辑:刘采
|
|
【写进博客】【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蔬果检测仪 保幼儿健康 下一篇文章: 东营市东营区实验幼儿园:开展爱牙护牙活动 |
|
|
|
|
|
| |
|
|
山东学前教育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站稿件以原创为主,基本来自山东省各地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其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山东学前教育网和作者本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学前教育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来源于外省市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源:山东学前教育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山东学前教育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