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下而上—幼儿教育机构立案的质量评价观点 1.师生比例。 2.教职员的资格与稳定性。 3.成人与儿童间关系的特性。 4.每位儿童所拥有空间的质量与大小。 5.教职员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条件。 6.设备材料的质量与数量。 7.卫生、保健及消防措施等。
二、由下而上—儿童对于幼儿教育机构的主观经验与看法 “在这个环境下,身为一个小孩。感觉如何?”这个观点的评价需要评价人员去推敲机构内每位儿童会如何回答下类问题: 1.我是否常觉得我在这里是受到欢迎的,而不是被剥夺的? 2.我是否常觉得被大人接受、了解、保护。而不是被大人责骂或忽略? 3.我是否常觉得我属于这里。而不只是众人中的一个而已? 4.我是否常被同学接受,而不是被孤立或排斥? 5.别人是不是常以认真而尊敬的话语称呼我,而不是表面上的称我为“亲爱的”或“宝贝儿”? 6.我是否觉得大部分的活动吸引人、具挑战性,而不只是好玩、有趣、娱乐或兴奋? 7.我是否觉得在这里的经验大部分是有意思的,而不是装饰性或无聊的? 8.我是否觉得这里的活动大部分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不用大脑或琐碎的? 9.我是否觉得我在这里的经验大部分是令人满意的,而不是挫折或困惑的? 10.我是否很高兴能在这里,而非不愿意来或很想赶快离开?
三、由外部到内部—家长对于幼儿教育机构的主观经验与看法 这部分评价结果视家长如何回答下列的问题而定: 1.老师对我的态度是否是尊敬的,而不是控制或安抚的? 2.老师对我是否采取接受、开放、包容的态度,而不是拒绝、责骂、归罪或对我有偏见? 3.老师是否尊敬我对孩子所持有的目标与价值观? 4.老师与我之间的接触是否持续而频繁,而不是稀少而疏离?
四、内部—机构内部人员对幼儿教育机构内部的评价,该评价含三个层面 同事关系—视机构内每一位每一位成员的回答 1.同事之间是相互支持,而不是争论不休的。 2.合作的,而不是竞争的。 3.接受的,而不是敌对的。 4.信任的,而不是猜疑的。 5.尊敬的,而不是控制的。 老师与家长的关系—从老师的观点来评价 1.我对家长的态度是否基本上尊敬的,而非控制或安抚的? 2.我对家长是否采取接受、开放、包容的态度,而不是拒绝、责骂、归罪或持有偏见? 3.我是否尊敬家长对孩子所持有的目标与价值观? 4.我与家长之间的接触是否持续而频繁,而不是稀少而疏离? 老师与幼儿教育机构的关系—老师的流动对于儿童的主观经验有潜在而严重的影响。幼儿教育机构应慎重考虑提供给老师的工作环境是否是“一个支持而热情的环境”?这部分的评价依据教职员对下列问题的回答而定: 1.目前的工作条件是否足以鼓励我增强我的知识、技能及对事业上的投入与承诺? 2.幼儿教育机构确定的工作内容与升迁计划是否妥当? 3.我是否常常得到尊重与了解?
五、外部的观点--社区及社会也是幼教机构品质的利害关系者,因为当幼儿享受良好品质的幼教经验时,社会最终会因其而受益;而当幼教品质恶劣时,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会因而受害。从外部的观点来评价幼教机构的品质应视幼教机构所处社区的民众及民意代表如何回答下列问题: 1.我是否确定社区资源妥善分配于保护及教育我们的儿童? 2.我是否有信心,那些代表我们社区做决策的人员所制定的政策及法规是在增进而非破坏儿童在幼教机构内的经验? 3.我是否有信心,目前我们社区内提供给幼教机构的资源,足以产生有益于儿童与家庭发展的短期与长期性效果? 4.是否社区内每一个有需要的家庭都能负担得起高品质的教育机构? 5.社区内幼教机构的工作条件(薪水、福利、保险等)是否适合,并足以降低教职员的流动性,让成人与儿童、老师与家长之间能发展稳定的关系,也让老师的训练更具成本效益? 6.老师是否经过适当的训练、具有资格,且有人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