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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玩具与安全

作者:陈 庆    文章来源: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5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学龄前儿童的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玩具是儿童的伙伴,是儿童的教科书,从儿童出生到学龄前的整个儿童发展期,始终有玩具的相伴。可以说,玩具是儿童生活的一部分,因此,玩具的安全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

  以玩耍为主要目的的玩具既包括商品玩具,也包括自制玩具。由于自制玩具具有商品玩具所不可替代的玩具功能,它与商品玩具相比,更具有针对性、及时性、新颖性,它实用性强、取材广泛、成本低廉的特点使得自制玩具已成为托幼园所的主要玩具之一。然而,自制玩具引起的安全问题也最容易被忽视。自制玩具与商品玩具都有一个设计、选材、制作的过程,商品玩具有国家玩具安全检测机构来把关,不合格的产品无法上市销售,而自制玩具没有专门的机构为它把关,因此,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它的安全。

  最常见的伤害——机械伤害。机械伤害包括:跌伤、割伤、勒伤、夹伤、刺伤、咽下和吸入异物的伤害、窒息伤害、噪声伤害等。如,托幼机构中常常见到使用包装用的泡沫塑料来制作玩具,制作过程以及使用过程中,泡沫粒子会被吸入儿童的鼻腔和肺部,对儿童造成伤害。

  最隐性的伤害——毒性伤害。因玩具或制作玩具的材料本身存在毒性材料而引起儿童中毒,这是一种不易察觉、潜伏性的伤害,但其伤害不可低估。锑、砷、钡、镐、铬、铅、汞、硒等八种特定有害元素可以在孩子接触玩具的过程中,被吸入体内,造成中毒。如,托幼机构中常常见到使用药瓶、化妆品瓶作为玩具或游戏材料,而药瓶和化妆品瓶中残留的化学成分并不容易清除,会对儿童造成伤害。

  最严重的伤害——火焰烧伤。尽管由于玩具的燃烧引起的儿童事故较少见,但一旦发生,其后果不堪设想。涉及的有以下几类:儿童穿的服装(包括儿童使用的胡须、假发、面具等头饰玩具)、儿童拥抱的玩具、儿童身体可以进入的游戏空间如活动房、游戏城堡、儿童帐篷等。

  其他伤害——电击、溺水伤害。玩具的安全电压应为24V。

  如何避免伤害呢?这需要学前教育机构的投资者、领导者和广大教师,掌握、熟悉和了解相关知识,这些知识的获得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避免因玩教具而造成的儿童伤害。

  1.把握一个原则

  当安全与教学要求发生矛盾时,安全应放在首位,即无论这个玩教具多么有教育价值、多么惹人喜爱、多么耐用、多么用途广泛,一旦其安全不能保证,就应该舍弃。

  2.掌握安全知识和要求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并发布的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玩具安全规范》)于2004年10月1日起强制执行,该规范中对玩具的要求同样适用于自制玩具。广大教师在自制玩教具时应该掌握这些安全知识,并努力执行其安全要求。

  正常使用和合理滥用。在《玩具安全规范》中,提到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这两个概念贯穿于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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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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