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起符合幼儿教育发展规律的新型幼教管理体制,9月3日,教育局出台了《高密市幼儿园园长职级制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及市直小学幼儿园纳入了职级管理。
《办法》从实行园长职级制实施范围与职级设置、评定条件和办法以及工资待遇和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园长职级设为四级六等,即:特级园长、一级园长(设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二级园长(设二级一等,二级二等)、三级园长。实行职级制管理的幼儿园长由教育局聘任,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高密教育局评审认定一次。
根据《办法》,高密市教育局制订了《高密市幼儿园园长职级评定标准》,由评议委员会对园长的办园思想、园所管理与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园长自身素养和办园成效与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议,根据园长的工作业绩评定园长的等级。
把职级制引入园长队伍管理,实行“以绩定级、按级取酬、能升能降”的园长职级制管理,提高了园长的政治、经济地位,同时也把竞争机制引入到了学前教育,这在潍坊市尚属首家。将园长纳入职级管理,这是高密市深化学前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实现“管”的突破,为高密的幼儿教育发展注入了活力。(高密市教育局 邵维海 王利群)
附:《高密市园长职级制管理暂行办法》
高密市幼儿园园长职级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高政发[2007]42号),充分调动园长的办园积极性,逐步建立起符合幼儿教育发展规律的新型幼教管理体制,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幼儿园实施职级管理,推行园长职级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管理体制,改革用人办法,鼓励竞争,凸显特色,最大限度地发挥园长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优质幼儿园的龙头带动和辐射作用,开创我市幼儿教育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实施范围与职级设置 第三条 把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幼儿园,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恒涛双语实验学校幼儿园园长纳入职级管理。其它幼儿园暂不列入。 第四条 纳入职级管理的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聘任、管理;业务园长由园长提名,由教管办或市直小学聘任。 第五条 园长职级设为四级六等,即:特级园长、一级园长(设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二级园长(设二级一等,二级二等)、三级园长。 第六条 园长职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审认定一次。一年内连续请假2个月或累计请假半年以上的,当年不得评定职级。
第三章 评定条件 第七条 参加职级管理的园长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和具备相关的任职资格证书。 第八条 参加职级管理的园长必须德才兼备,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达到相应的要求。 第九条 任职年限不满3年的园长,不评为特级职级。 第十条 评为一级及以上等级必须在园所管理、园所建设、保教水平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所在幼儿园达到潍坊市一类园所标准,辖区内幼儿教育在高密市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位居中等以上水平。
第四章 评定办法 第十一条 幼儿园长职级的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教职工评议占10%,工作业绩占70%,评议委员会评议占20%。(详见附件) 第十二条 等级的评定。评议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结合名次顺序评定等级。 第十三条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职级降等: (1)根据《高密市教育局教育责任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发生一级教育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者; (2)因违反教育局有关规定或因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等受到通报者; (3)对教育局每年布置的重点、难点工作成绩较差者; (4)因工作失误引发重大人民来信来访案件者。
第五章 管理 第十四条 职级管理的园长由所在教管办或市直小学提名,教育局统一聘任。每个聘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一般情况下任职不超过50周岁。 第十五条 对职级管理的园长实行末位淘汰制。任职期间内,对连续三年在全市综合督导评估中倒数第一者予以解聘。
第六章 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 实行职级制管理后,园长的工资将根据业绩情况,随职级确定。 园长工资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即按国家、省、市规定发放的工资,这部分工资按现行的政策规定执行,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即由评议委员会根据工作实绩考核评定的职级工资,每学期发放一次。月绩效工资标准如下:
|
特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一等 |
二等 |
一等 |
二等 |
|
300 |
260 |
220 |
180 |
140 |
100 |
第十七条 实行园长职级工资后,职级管理园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筹措发放。 第十八条 调离职级管理园长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职级工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市教育局成立幼儿园园长职级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园长职级的评审、认定。 第二十条 评议委员会由市教育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教管办主任代表、园长代表和负责教科研工作的有关专家组成。 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高密市教育局。
附:高密市幼儿园园长职级评定标准
高密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 幼儿园园长 职级 管理 办法 高密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三日发 拟稿录入:邵维海 核稿:姚灵光 校对:邵维海(电子稿发送)
附件:
高密市幼儿园园长职级评定标准
根据《高密市幼儿园园长职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教职工评议。(10分)
由任职单位全体教职工和所辖幼儿园园长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数必须达到应参评人数的95%以上,如果达不到95%,原则上不予测评,并按如下规定处理:
(1)另行安排测评时间,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经园长同意,也可组织测评,但差额人员按不满意计算。 (3)对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测评任务的,视为园长放弃测评,园长该项得分为零分。
每一项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确定不同分数,满分为10分。评定特级园长职级,教职工评议优秀率应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业绩。(70分) 按园长所在单位幼儿教育年度综合督导评估成绩折算记分,满分为70分。
三、委员会评议。(20分) 评议内容包括办园思想、园所管理与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园长自身素养和办园成效与质量等方面。每一项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确定不同分数,满分20分。
1、办园思想(4分) 坚持正确办园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先进的办园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幼儿,尊重个性发展。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师资配备、资源利用等安排上能有效促进幼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本项满分4分,分别记4、3、2、1分。 2、园长自身素养(4分) 园长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决策能力,熟悉教育学前教学理论,教学思想与时俱进。有高密市级及以上个人主持的课题或论文,取得一定教学研究成果。本项满分4分,分别记4、3、2、1分。 3、园所管理与发展(4分) 幼儿园有适合幼儿教育发展的近、中、远期发展规划,积极推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结构工资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本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服从统一管理,教研活动形成制度。本项满分4分,分别记4、3、2、1分。 4、师资队伍建设(4分) 重视人才培养,把好幼儿教师入口关;在教师培养、专业技术提高、园本研训等方面,幼儿园有培养培训目标和计划,家园合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重视园所文化建设,以人为本,彰显特色。本项满分4分,分别记4、3、2、1分。 5、办园质量与效益(4分) 具有丰富经验和鲜明的办园特色,能在同类幼儿园中起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幼儿园、家庭、社区一体化大教育观;幼儿园教育保育水平,在当地有较高的社会声誉。本项满分4分,分别记4、3、2、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