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辖六个县市区和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6个乡镇、办事处, 552万人口。200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226.1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4.2亿元。现有独立设置的幼儿园986所,在园幼儿12.2万人,全市农村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88.25%。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关心支持下,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园所布局科学化、办园条件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保教质量优质化”的目标要求,以园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市农村学前教育实施水平不断提高。
一、强化行政推动,确立和保障学前教育的应有地位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儿童未来发展奠基的重要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需求不断向两端延伸。学前教育既面临着发展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如何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定位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认为,学前教育尽管属非义务教育,但要实现高水平普及的目标和均衡发展的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必须强化各级政府的统筹责任,给学前教育以应有的重视。我们以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大了推进力度。
(一)加强统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学前教育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单位)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泰安市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确定了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教育部门根据事业发展要求,确定不同的主题,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工作。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作联动,进行逐一破解。
(二)加强督导。市委、市政府将学前教育工作列入了对县市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在市政府对县市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将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中心幼儿园建设、幼儿园登记注册管理等内容列入督导评估和创建教育工作强乡镇建设内容,并加大了在整个评估体系中的权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幼儿园督导评估标准》,从督政到督学两条线一起抓,共同推动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在教育工作强乡镇验收中,将包括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内的“四中心”建设情况,列为一票否决项,如果乡镇中心幼儿园达不到验收标准,该乡镇即不能评为教育工作强乡镇。
(三)培植典型。把典型引领作为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落实包保责任制,严格对照省级示范园验收标准,积极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申报一所通过一所;另一方面,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市级规范化幼儿园创建标准,广泛发动,层层培训,积极开展市级规范化幼儿园创建活动。市教育局每两年召开一次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流动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激发各地的创建热情,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在全市形成了争创各级规范化幼儿园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园所建设,打造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平台
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园条件,激发发展活力,是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基础。我们以幼儿园布局调整为抓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以办园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农村园所建设,努力使农村幼儿园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发展有基础、有活力。
(一)以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为抓手,全面建设合格幼儿园。2001年,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我市制定了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以“扩大规模效益、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为基本要求,采取腾空后的农村中小学校舍优先改建幼儿园、相邻小村合作新建幼儿园、保留定点村扩建原有幼儿园等方式,全面调整农村幼儿园布局,要求定点后的幼儿园至少要达到县级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覆盖人口3000人,规模达到3个班以上。我市岱岳区采取了首先统一领导思路的办法,区政府、区教育局组织乡镇领导、村委负责人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参观,实地考察学习外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措施办法,根据全市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要求,对照自身工作找差距,大大加快了工作进度。到2006年,全市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结束,农村幼儿园已全部建设成为合格幼儿园,独立设置的幼儿园从当年的1780处调减到现在的986处,减少了794处;农村幼儿园园均规模从45人提高到现在的123人,办园质量和效益有了很大提高,全市建成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68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9%,有3处幼儿园被评选为省“十佳幼儿园”;建成市级规范化幼儿园244所,占幼儿园总数的24.7%,其中20%以上的属农村幼儿园。目前,我市农村设立幼儿园必须符合布局规划,经乡镇政府、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幼儿园建设图纸必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幼儿园建设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打造农村学前教育的区域龙头。建设乡镇中心园是落实乡镇政府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责任的首要体现。结合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的开展,2003年,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泰安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标准”;2004年,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把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中心工作,并从经费投入、设施改善、师资配备、园所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市政府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大了对此项工作的督导督查力度,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扎实向前推进。各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园建设。肥城市政府将乡镇中心园建设列入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之一,列入对乡镇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市14个乡镇中心幼儿园,有11个通过了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规范化幼儿园验收,9个乡镇通过了市中心幼儿园认定。目前,我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已有45处通过了市教育局认定,有26处中心园创建成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分别占乡镇总数的52.3%、30.2%。根据建设规划,到2010年,全市所有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都要通过认定,我市农村将全面建立起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