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位于青岛市西海岸,辖6个街道办事处,203个村(居)委会,全区现有中心幼儿园6处,村(居)办园61处。近年来,我区把学前教育工作作为基础教育的奠基工程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全区学前教育得到健康持续发展。2004年我区率先落实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基本做法在全国幼儿教育座谈会上推广;2005年我区成功承办了山东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高层论坛暨现场会;2006、2007年我区先后被确立为全国“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区”和“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现状与促进研究实验区”,有两项课题立项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十一五”研究课题。全区学前教育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一、坚持政策支持到位,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建立切实可行、明确具体的政策机制,是农村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我区围绕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了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为全区学前教育发展铺平了道路,提供了保障。
一是有效落实农村幼儿教师待遇。针对农村幼儿教师待遇低、不稳定的实际,我区出台《关于统筹农村幼儿教师工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实行街道办事处(镇)统筹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标准应达到全区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所需经费的70%从街道办事处(镇)财政列支,其余30%从村(居)和幼儿园收入中列支,由街道办事处(镇)统一管理发放”、“农村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险由街道办事处(镇)、幼儿园和个人各按1/3的比例共同负担”。建立了农村幼儿教师工资来源及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区农村幼儿教师工资逐年稳步增长,每年递增率达15%,所有农村幼儿教师均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2008年全区农村幼儿教师人均月工资已达1457 元。
二是扎实推进旧村改造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使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许多村(居)开始统一改造,传统意义的农村幼儿园布局、体制正逐渐发生变化,及时顺应这种变化并在变化中抓住农村幼儿园发展的机遇,是当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我区积极适应新变化,及时召开全区学前教育调度会议,出台了《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配套项目包括“规划内全部中学(初中)、小学、托幼园所的建设,建成后产权移交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积极落实。2008年,在《区农村居住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中,再一次就新建农村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归属问题进行了明确:“旧村改造村(居)幼儿园产权归管委(区政府)所有,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使用”。目前,全区新建旧村改造小区配套幼儿园6处,这些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幼儿园正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生力军。
三是积极探讨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不断增强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及调控力度,我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正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拟按不低于预算内教育经费的2%比例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管理、师资培训、园所升级达标奖励、薄弱园专项扶持等;同时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制度,设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入园人数给予经费补助;对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子女入园予以资助。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机制的落实,将有效缩短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距离,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长效保障激励机制。
二、坚持资金投入到位,大力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
及时充足的资金投入是实现农村学前教育稳步发展的有力支撑。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状况,目前我们已建立起学前教育区、街、村等各级投入为主,社会融资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为学前教育的高水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是区财政大力支持擦亮“窗口”园。强化政府兴办教育的意识,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义务,不断加大对两处国办园的投资力度。我区在投资800万元建园的基础上,每年区财政安排一百余万元加强现代化配备,推进教育科研,提高办园档次。两处国办园双双晋升为山东省示范园,第一幼儿园被评为“青岛市教育改革十面红旗”、青岛市、山东省双“十佳”幼儿园,较好的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街道办事处增加投入打造中心园。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发展学前教育的热情高涨,在平均投入500万元、按高于市级示范园的标准建起中心园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每年累计投入300万元用于增加设备及建设发展,全区中心园建园率、示范园创建率均达100%。适应高水平发展要求,2008年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投入500余万元在全国示范小区内重建中心幼儿园,辛安街道办事处在保留原中心园基础上投入600万元新建中心园,柳花泊街道办事处拟投入520万规划建设,全力打造现代化中心园。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