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地处青岛西海岸,是一座新兴滨海城市。全市总面积1846平方公里,海岸线131公里,辖17处镇(街道办事处),总人口81万。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249处,其中山东省示范幼儿园16处,青岛市十佳示范幼儿园1处,青岛市示范幼儿园56处,青岛市一类幼儿园200处,幼儿教师1460人,在园幼儿2.1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6.2%。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的发展思路,确立了“城乡发展均衡化、办学条件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育儿质量优质化”的目标取向,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园所管理、打造优质教育,使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呈现出快速、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多次受到上级教育部门的肯定与表彰。
一、科学发展抓统筹,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必须与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相适应,我市着力构建与新农村相适应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一)统筹发展学前教育,依托政府做实事。我市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教育强市的总体目标,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统筹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考核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单独立项考核,形成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分工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2004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到2007年,全市1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青岛市示范园以上标准,60%的幼儿园达到青岛市一类园标准,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实行由镇(街道办事处)统筹并按时足额发放”,对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农村幼儿教师工资筹措渠道做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把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投资500万元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幼儿园50处,并列为2006年政府实事工程,出台并落实了《关于加快50处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当年50处幼儿园全部晋升为青岛市一类幼儿园,其中13处幼儿园晋升为青岛市示范幼儿园,极大改善了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了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
(二)统筹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市财政每年在基础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幼儿园表彰先进、师资培训等项目,为学前教育高标准、高质量的发展提供了经济保障。
(三)统筹解决幼儿教师工资、保险等问题。我市不断完善“镇级财政统筹、村委支持与幼儿园自筹相结合”的幼儿教师工资统筹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3]10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青政发[2003]87号) “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其教师工资实行由镇(街道)统筹并按时足额发放的制度,镇(街道)要为农村幼儿教师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经费按规定负担”的规定,全市17处镇(街道办事处)幼儿教师工资全部实现了一定数额的统筹发放,农村幼儿教师工资月平均690元,政府统筹工资占农村幼儿教师工资总额的54.5%。为解决农村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1999年下发了《胶南市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按集体负担60%、个人负担40%的规定为农村合格幼儿教师办理人寿保险。自2002年起,考虑到农村幼儿教师的切身利益,各镇按教师自愿原则陆续统一转投社会劳动保险。目前,所有镇(街道办事处)均为农村幼儿教师办理了社会劳动保险,解决了农村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其投身学前教育工作的热情。
(四)统筹农村学前教育队伍。为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指导,我市各镇(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园长、副园长,园长负责全镇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副园长负责全镇业务指导工作,努力构建起了市、镇并辐射村办园的农村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目前,全市17处镇(街道办事处)均配备了园长和副园长,这支学前教育行政、教研队伍活跃在农村学前教育战线上,在规范农村幼儿园管理、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在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拓宽渠道抓规范,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一)建立以公办园为主的多元化办园机制。坚持“多渠道办园”是我市一贯倡导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方针。构建以公办园为主导,多渠道社会力量办园同时并举的发展机制也是我国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经验。
1、坚持公办为主的办园机制。我市100%乡镇中心幼儿园独立建制并由乡镇政府举办,100%村办园由村集体举办并由乡镇所辖的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100%乡镇中心幼儿园完成标准化建设,全部达到青岛市示范幼儿园以上标准。在撤乡并镇中,坚持乡镇撤并,中心幼儿园不撤并的原则,保证了其自身的办园水准,更重要的是有效地保障了对村办园的管理和指导、以公办为主的办园机制,明确了政府、村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经济保障。
2、鼓励个人出资办园。在审批注册、土地使用、分类定级、表彰奖励等各方面为个人办园提供便利条件。在土地使用方面,出台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减轻幼儿园投入压力。市区幼儿园变征地为租地,在东部市区新建较大规模幼儿园5处。在收费办法上因地制宜进行改革。在青岛市收费标准调整后,部分幼儿园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按照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在保证入园率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收费标准,提高了还贷能力,为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龙头、集体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