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辖五市七区,共758万人口,8个郊市、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数的40%左右。目前全市五市七区共有各种学前教育机构2260余处,其中省、市级示范幼儿园287处、市级一类幼儿园768余处;全市在各幼儿园建立社区婴幼儿亲子机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资源中心、社区玩具图书馆、家长保教素质工程基地、家长咨询热线等100余处,另外社会独立举办家庭托儿所、亲子园等200余处,形成了正规与非正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发展和完善了与我市经济更加适应的、多元化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为不同家庭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服务,满足了不同层次家长日益增长的早期教育需求。目前全市3—6岁入园幼儿16万余名,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5%,0—3岁儿童的受教育率50%以上。全市园长和幼儿教师共有11500余名,学历合格率达98%,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46%。
我市所辖的8个郊区(市)中有镇(办事处)127个,现有农村幼儿园1980处,3—6岁入园幼儿13万,入园率达到了90%;农村幼儿园有教师7800名,学历达标率为90%,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占31%;有79个(办事处)镇为农村幼儿教师统筹了工资,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达730元,有119个镇(办事处)为农村幼儿教师办理了养老保险。各区(市)贯彻实施《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在解决农村幼儿教师待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农村学前教育有了长足发展,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和种类日益增多,入园率不断提高,办园条件逐步改善。
一、统筹规划,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统筹发展学前教育规划。
我市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教育强市的总体目标,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统筹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考核各区(市)、各镇(办事处)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分工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还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和考核目标,在农村教育示范镇(办事处)和教育示范区(市)督导评估中,把幼儿园办园水平和幼儿教师的待遇落实情况列入考核目标,规定不达标的镇(办事处)或区(市)不能评教育示范镇(办事处)或教育示范区(市),对学前教育的发展起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我市《关于认真做好青岛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市1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青岛市示范园以上标准,60%的幼儿园达到青岛市一类园标准;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目前这一目标已经提前实现。
(二)统筹解决幼儿教师的待遇。
我市不断完善“镇(办事处)级财政统筹、村委支持与幼儿园自筹相结合”的幼儿教师工资统筹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3]10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青政发[2003]87号)中提出,“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其教师工资实行由镇(办事处)统筹并按时足额发放的制度,镇(办事处)要为农村幼儿教师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经费按规定负担”的规定,全市有62%的镇(办事处)政府统筹了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农村幼儿教师工资月平均730元。同时有94%的镇(办事处)为农村幼儿教师办理了社会劳动保险,解决了农村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其投身学前教育工作的热情。
(三)统筹管理农村学前教育。
1.办好镇(街)中心和实验、示范幼儿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既能坚持主动办好镇(办事处)中心和实验幼儿园,又能协调管理好社会各界举办好示范幼儿园。目前我市8个郊市、区共有镇(办事处)127个,举办中心幼儿园127处,中心幼儿园在行政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骨干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实验、示范幼儿园采取手拉手、园帮园、示范园半日活动开放、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向周围幼儿园和托儿所敞开大门,进行信息交流。发挥实验、示范园人力优势,各区(市)将实验、示范幼儿园作为师资培训基地,选派优秀人才输送到其他各类幼儿园工作,建立了以实验、示范园为核心的教科研基地。同时,积极组织省、市十佳幼儿园的评选,在全省30处十佳幼儿园中,我市有6处幼儿园名列其中。全市组织两批十佳幼儿园的评选表彰,共有21处幼儿园获此属荣。
2.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政府适当扶持”的原则,建立起财政拨款、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缴费、社会捐资助学、幼儿园自筹的投资机制。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适当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近几年,各区(市)挖掘潜力、想方设法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城阳区、黄岛区加强政府统筹,出台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农村幼儿教师待遇落实的有关政策,全面推动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经验。胶南市、胶州市加大市、镇(办事处)政府投入力度,将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列入政府实事的经验。即墨市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发放的比例和标准,为50周岁以下农村幼儿教师办理养老保险,解决50周岁以上未能参加养老保险农村幼儿教师退养问题的经验,已在全市广泛推广。
3.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促进幼儿前面和谐发展。密切联系社区,形成教育合力,大胆探索在政策导向、管理措施、宣传方法、培训方式、服务形式上的创新,大面积提高了全市幼儿受教育率和教育质量,同时提高了家长的科学育儿水平和家园合作、互动的水平,进一步影响和改善了婴幼儿的家庭教养环境;积极依托社区内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广泛动员并组织协调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因地制宜地发展灵活多样的接收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形成了正规与非正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与服务结合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