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济南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这是我市第一次召开全市性的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会上,对获得全市第三届十佳幼儿园和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的幼儿园进行了授牌;章丘市政府、历城区教育局、经五路幼儿园分别做了经验介绍;祖杰同志全面总结了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会上,市政府还转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一直以来在学前教育第一线辛勤耕耘的广大幼教干部、教职员工致以诚挚的慰问!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前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幼儿教育对于培养儿童的思想品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启蒙的文化知识,锻炼强健的体魄,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门应该把幼儿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给予高度重视,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都最终寄托在他们身上”。我市历来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宗旨,通过学前教育工作者脚踏实地、创新务实的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逐步完善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民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较好地实现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不仅有力地提升了市民素质,而且在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改善人文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有的单位对学前教育公益性和福利性认识不到位,还没有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全市1637处幼儿园中,省级实验(示范性)幼儿园仅有70处,多数在市内五区,农村地区只有5处,且基本在县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均衡化、多样性教育的需求;三是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地域之间以及园所之间差异比较大,农村学前教育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四是幼教队伍数量短缺,人员素质还需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缺乏社会保障、待遇偏低、素质偏下、队伍不稳的问题比较突出。五是有的幼儿园对幼儿教育研究不透,办园理念不科学,存在小学化、学科化、成人化的倾向。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学前教育面临好的形势。一是办好学前教育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奠基工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政府有责任创造人人享有的均衡机会。党的十七大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明确提出了“重视学前教育”的要求。全面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发展权的高度,站在为儿童一生发展奠基的高度,站在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的高度,进一步确立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公益性、福利性原则。二是整个教育发展到了强调均衡教育的时候,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的“短腿”和薄弱环节,已经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这是非常好的趋势和现象。我们要一手抓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一手抓学前教育,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增加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提供了雄厚的基础。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对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有一个清醒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重视和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课程改革为契机,以培养幼儿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学前教育实行“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结合我市实际,在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要对学前教育实行“政府负责,县乡统筹,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分解到乡镇,加强检查、督促和落实,努力办好示范性幼儿园。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制定好与乡镇人口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幼儿教育中的作用,协调指导村民委员会建好、管好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和实施水平。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前教育的管理。乡镇(街道)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幼儿园审批注册的初审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立长效投资机制。国务院批转《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非义务教育的办学经费,以政府为主渠道,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首先,各级政府都要在地方财政中安排学前教育必需的经费,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并做到与其他教育经费同步增长。其次,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要用足、用活幼儿园收费政策,使收费成为幼儿园发展的重要渠道。物价部门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需要,及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满足幼儿园发展的需要。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