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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胶南市委胶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6年3月4日)
作者:中共胶南市委胶南…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点击:    时间:2006-7-31

  (十三)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实施被征地农民和成建制转非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80元。新建7处镇中心敬老院,建成全市“老党员之家”,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围绕产业基地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群众自愿,依法稳妥实施村庄改造。建设32万平方米农民安居工程,为15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修建房屋,改善居住条件。用好库区移民专项扶持资金,制定实施库区移民村发展规划,分期解决库区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差和贫困落后问题。
  (十四)加强镇村环境整治。扶持实施卫生改厕、村庄主街道硬化、整治排水设施等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村对畜禽实行圈养或集中饲养,逐步实现人畜分离。扶持与城市建成区相邻镇和城市供水水源地所在镇建设“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实施村级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和农户沼气池建设试点工程,带动改善村容村貌。争创全国卫生城市。
  (十五)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坚持把加强农民教育贯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利用“农民教育月”、“农民教育日”,深入开展“以讲促学、以学促干”到基层、“双强”等活动,教育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争创新农村建设巾帼功德奖”、“争创新农村建设青年突击手”、“争创新农村建设可亲可敬老年人”、“争创新农村建设好少年”系列活动,年终每项活动评选出30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深入开展文明镇、文明村和卫生镇、卫生村、五好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四、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障
  (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扎实开展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带领群众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统筹发放乡镇机关干部工资。继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争创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
  (十七)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认真落实村级组织“四权”决策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规范和落实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六项制度”。探索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十八)推进平安村(居)建设。改革治安联防队伍组织管理模式,通过公开考录方式,建设一支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素质过硬、全省一流的治安联防队伍,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分期建好“两所一庭”。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传销活动,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落实“第一时间”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妥善处置群体事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社会稳定。
  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十九)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定期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帮发展、帮政策、帮建设、帮制度、帮人才、帮班子的责任,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100个示范村今年突出抓好50个试点村建设,探索经验,逐步推开;开展“以强带弱、结对帮扶”活动,带动协调发展;其它村以开展清理“三大堆”活动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对试点村建设推行先干后补、以奖代补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加大扶持力度,不符合条件的随时淘汰,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二十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清理化解村级债务试点,积极稳妥清理化解村级债务,严禁发生新债务。
  (二十二)严格把握工作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既要积极推进,又不能急于求成。要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原则,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进行。对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市委、市政府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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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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