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 2006年,市政府实事工程确定全市投资500万元新建改建50处农村幼儿园,其中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镇(处、区)财政安排300万元。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新建改建50处农村幼儿园基本建设任务,提升全市农村幼儿园整体水平,现就新建改建50处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递进达标、分层指导、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整合,进一步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水平的提高。 二、目标任务 按照青岛市示范幼儿园、胶南市村级示范幼儿园、青岛市一类幼儿园园舍建设和内设配备标准,以市镇两级财政为投资主体,全市新建21处、改建29处农村幼儿园,使50处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青岛市一类幼儿园以上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为鼓励争先创优,将市财政安排的20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给新建改建50处幼儿园。市财政根据镇(处、区)村资金拨付情况及新增建筑面积确定奖励金额,其中180万元用于50处幼儿园新增建筑面积奖励,20万元用于19处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幼儿园奖励。 (一)工程启动。为迅速启动50处农村幼儿园建设,对每处已开工的新建改建幼儿园预拨部分启动资金,用于工程启动。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用好政策,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按照月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幼儿园新建改建规划,于2006年10月底前按青岛市一类幼儿园以上标准完成基础建设和内设配套。 (二)检查指导。市教体局、财政局成立新建改建50处农村幼儿园督查与指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与指导,根据各单位月进度计划每季度一次对新建改建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质量和进度。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培植典型,抓点带面,及时通报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此推动全市幼儿园工作的开展。 (三)验收奖励。年内由市教体局、财政局定期对该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等事项进行检查验收,工程完工后,市财政局根据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决算审计报告、镇(处、区)村资金拨付情况及新增建筑面积,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所在镇(处、区)教育办公室帐户。 新建改建50处农村幼儿园工作是2006年市政府实事,各镇(处、区)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用好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要成立由镇(处、区)教育办公室和财政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新建改建幼儿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新建改建幼儿园月进度工作目标和整体发展规划,确保新建改建幼儿园任务的完成。市教体局对50处新建改建幼儿园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和对镇(处、区)中心幼儿园岗位目标考核。
附:1.青岛市一类幼儿园基础设施基本标准 2.新建改建农村幼儿园名单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