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市直有关单位: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幼儿发病为主。因此,学前教育机构成为预防的主要场所。随着气温升高,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开始进入高发期。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德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小组的相关通知和文件精神,做好手足口病及幼儿园食品卫生与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保证幼儿健康成长,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要加强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尽快将有关工作要求,部署传达到本辖内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食堂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幼儿生活饮用水,应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统一订购桶装水的,必须查验提供桶装水的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饮水机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三、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幼儿、家长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教育幼儿不要随便采摘和食用野果、野蘑菇,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不洁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换衣,注意个人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家长尽量少带幼儿到拥挤的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的机会。注意幼儿的营养、休息,防止过度疲劳。
四、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认真落实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要加强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做好疫情报告,及时发现病人,积极从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疾病蔓延扩散。发生幼儿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要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做好食堂、活动室、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和教玩具、游乐设施及饮用水设施的清洁与卫生、消毒处理的自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联合,于5月中旬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性疾病发生的各种隐患,确保幼儿的健康与安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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