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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情况:八成被调查县挤占挪用教育经费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    时间:2008-7-6

  审计署4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对54个县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情况,发现部分地区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四大问题。

  部分地区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审计发现,部分地区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自立项目乱收费和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总计5109.99万元;二是违规代理收费,总计11181.58万元。

  公告称,4个县以捐赠、赞助名义变相收费1960.98万元;9个县收取补课、课外培训等费用1250.33万元;17个县收取考试、考务等费用911.83万元;4个县收取借读、择校等费用336.73万元;12个县收取热饭、饮水、单车寄存等费用250.22万元;16个县收取电教、文印、微机等费用399.9万元。

  另外,34个县代收教辅材料费6623.36万元;17个县代收保险费3352.03万元;17个县代收校服费、体检费、疫苗费等1206.19万元。

  半数以上被审计县经费投入不及时

  审计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长期滞留在财政或教育部门。在被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其中有13个县资金滞留平均超过6个月;最长的超过1年,金额为3301万元,占滞拨资金总额的30%。

  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6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2个省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安排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

  审计显示,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到位。其中,部分地区未落实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1.22亿元,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3个省未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落实资金,少承担资金1.08亿元,占应承担资金总额的8.65%。审计调查的54个县,有8个县未按规定落实应承担的资金1350.58万元,占应承担资金总额的71.78%。

  有5个县的县级政府减少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2006年与2005年相比,共计减少3186.90万元,减幅为13.2%。

  挤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现象比较普遍

  审计发现,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较为薄弱。主要表现是:

  ---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现象比较普遍。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46个县的中小学校和教育、财政部门共挤占挪用公用、校舍维修改造等专项经费1.15亿元。

  挤占挪用的资金中,用于教职人员经费6513.51万元;用于学校基建2986.09万元;用于教育主管机构日常办公经费1016.84万元;用于偿还债务844.99万元;用于购车等其他支出126.09万元。

  ---部分资金管理较为混乱。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16个县的教育部门及学校共142个单位,把向学生收取或代收的考试、教辅材料等收费,教育经费拨款,食堂差价、房屋出租收入等共计4065.15万元,账外存放或存入个人存折保管,其中私存的个人存折达129个,金额2497.84万元。

  债务负担沉重,平均每县4978万元

  据审计署对54个县的调查统计,2005年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负债余额28.72亿元,截至2007年6月底,已偿还债务8.63亿元,但同期又新增债务6.79亿元,尚有负债26.88亿元,平均每县4978万元。

  公告称,债务负担沉重,妨碍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据对辽宁喀左、宁夏西吉等9个县新增债务情况的调查分析,这9个县2005年至2007年6月新增债务1.23亿元,其中:用于新建校舍或危房改造9626.04万元;购置教学设备1165.59万元;增加的债务利息和为还旧债而举借新债1478.77万元。2007年6月债务余额6.44亿元。

  部分学校由于债务沉重、无财力偿还,被债权人强行封校、学生被迫停课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学校被诉诸法院,被强制划走农村义务教育资金,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据审计署介绍,教育部、财政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次审计调查高度重视。各地整改已初见成效。一些违反政策的行为已得到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编辑: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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